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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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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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 |
茂名石化博贺港码头有限公司 |
北京中交安环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管线工程及配套环保、公辅工程等。新建1座30万吨级原油码头,设计年吞吐量1305万吨。新建两条直径900毫米、长度5.2公里的输油管道连接码头和罐区。港池实施疏浚。工程总投资17.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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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环境风险:施工船舶因碰撞导致溢油、管道泄漏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等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加强对船舶导助航和通航秩序管理,严格执行船舶作业活动通航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码头和依托的管廊架按要求设置隔离挡墙,设置事故应急池等。做好环境事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衔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等。(2)生态:项目施工将造成渔业资源及浮游生物损害,码头构筑物施工扰动海床将造成底栖生物损失。主要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区域周边及口门处采取设置防污帘等措施。涉水施工避开鱼类繁育高峰期。配备压载水处理装置,船舶压载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制定并落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3)环境空气:施工扬尘、管线的设备组件及动静密封点泄漏等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定期对装卸臂、管线等密封点工程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依托原油罐区外浮顶罐采取二次密封。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等量削减替代方案。到港船舶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相关排放标准。(4)水环境:疏浚作业造成悬浮物扩散,施工停止后可恢复至本底水平,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类污(废)水收集处理后,对海水水质影响较小。主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控制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管道试压水送至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船舶机舱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和码头区生活污水送至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5)其他。项目实施的固体废物、噪声等,将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措施: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生活垃圾由垃圾接收船接收处理,码头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
010-65646183 |